由本所主办的鼎立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
2008-06-12 15:52:11

2008 年6月12日,由本所吕崇华律师、张立灏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82 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三九企业集团控股的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12日,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三九企业集团持有的该公司29.5%的股份后,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前,鼎立股份向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方案已于2007年4月30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已发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