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律师主办的浙江交通集团15亿票据成功发行
2009-04-14 00:46:23

四月十四日,由本所合伙人傅羽韬律师主办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成功发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总注册额度为40亿元,本期发行为2009年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5 年(含3 年末赎回权)。本期中期票据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3.25%;如发行人于前述赎回权条款规定的时间不行使赎回权,本期票据第4、5 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在前3 年票面利率基础上增加130BP。中国光大银行担任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浙江省首家发行的中期票据的企业。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组建并授权经营的省级交通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其主营业务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及相关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等。截至2008年底,集团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系浙江省资产规模最大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