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承办浙江龙盛可转债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09-08-06 22:35:12

由本所合伙人吕崇华、律师张声承办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64次会议于2009年8月5日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