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应邀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
2013-10-28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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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在浙江杭州良渚君澜度假酒店隆重开幕。

本届论坛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浙江省互联网协会、浙江省公证协会、杭州市反盗版中心协办,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为论坛提供支持。来自互联网、法律、通信、教育、金融等领域的300多名中外来宾参加了本次盛会。

本届论坛为期两天(10月17日-18日),包含一个主论坛、三个议题研讨、两个平行论坛。论坛以“诚信创新、跨界合作、司法保护”为主题,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发展背景下,互联网信息安全及相关法律问题展开讨论。本届论坛还在国内首次发布了旨在动态反映互联网商业信心与风险状况的“中国电子商务创业者信心指数”和“中国长三角企业信息风险指数”。

十八日,本所合伙人罗云律师围绕论本届论坛主题,从自身经办的知识产权案例入手,重点讲述互联网电子证据问题。从中新社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案,讲到海量网络信息侵权情形下的电子证据取证和认定问题;从某外贸企业业务员飞单侵犯商业秘密案,引申出企业内部信息化证据和商业网站信息证据的认定问题;从某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讲述网络服务平台的数据在诉讼中运用以及司法对该类证据的认定。最后,罗云律师简单简述《电视“回放”是否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

广东高院知产庭副庭长邱永清法官(ipad案的主审法官)以《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认定》为题做主题演讲,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以《电子证据的法律本质和对策》为题进行主题演讲等,与参会人员分享了各自在电子证据领域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