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承办的三花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获重组委无条件通过
2015-06-09 15:40:51

本所律师承办的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无条件审核通过。

三花股份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浙江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4亿元,交易金额合计为16.80亿元。

本项目的承办律师为徐春辉律师、向曙光律师、任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