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黄廉熙律师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第六个年头。
在会议期间,黄廉熙律师共提交了五份提案,涉及多个行业与领域,受到了各界委员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并接受了包括浙江卫视、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浙江日报、联谊报等十余家媒体的采访。
黄廉熙律师会后接受浙江卫视记者专访
回顾刚刚结束的议程,黄廉熙律师表示,作为两届全国政协委员,看着一份份提案从呼吁到落地,幸福感和获得感油然而生。“特别是在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黄廉熙律师回忆道,“我有幸在现场聆听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内心至今依然激动振奋,更鞭策自己要尽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
在黄廉熙律师提交的五份提案中,除了受到各大媒体广泛报道的民生议题,如《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更有两份为法治建设建言、为律师职业发声的提案,在此带您一同回顾。
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从立法到执法、司法和守法的伟大系统工程。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实施监督,一些已经出台的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实践证明,只有当有关方面重视并开展一系列相关法律实施的有效监督后,法律的巨大作用才能得以发挥。
如何才能更好地实现对法律实施的有效监督?黄廉熙律师建议,加强法律实施检查监督的制度性安排,确保有机构、有专人来抓这项工作。同时,出台专门的法律监督检查法规,或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体现法律实施监督工作。比如,在立法法中增补关于法律实施监督的相关规定等。
此外,应当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黄廉熙律师认为,执法监督检查尤其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在检查形式上要善于创新,多条腿走路,构筑行之有效的监督链条。
法律实施的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黄廉熙律师表示,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要通过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发挥好公众的监督作用。同时,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息反馈作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各条战线、各个岗位,对基层的情况比较了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鼓励支持他们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及时向立法机关反馈有关情况,增强法律实施的实效性。
进一步规范提升证券市场法律服务
近年来,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指示精神,持续加大对股票市场的监管工作,监管检查不断升级,有力地规范和稳定了股票市场秩序,提振了广大股民对股票市场的信心。
伴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对证券财务、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的监管也进一步趋严,券商、财务和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被处罚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从目前监管检查和处罚案例反映出的情况来看,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部分律所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形成证券业务规范性要求;部分律师执业水平不高,不能识别、解决风险问题,导致项目带病申报;抑或是律师业务不规范,没有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等。
黄廉熙律师表示,不可否认,以上这些问题存在很多外部因素:一是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缺乏法律制度上的实质性审查标准,现存的规则更多的是查验方式及程序性的规定,对于法律实质问题的要点、判断依据、核查关注内容等并无具体的指引性规定;二是缺少从事证券业务中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责任认定标准,责任边界难以合理明确,导致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的责任边界界定不清。
为此,黄廉熙律师建议,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应会同相关法律部门对证券法律业务的实质审查标准作进一步的明确,制定法律制度层面上的标准,以进一步规范提升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的法律服务内容和责任,从而提高整个证券市场审核工作的质量,促进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