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天册律师事务所参与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物产环能,股票代码:603071)对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的收购项目实施完毕。
物产环能本次以自筹资金购买南太湖科技1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为145,730.00万元。
物产环能是集“能源贸易+能源实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上市企业,深耕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三大产业领域,致力于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主营业务涵盖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等。
南太湖科技为浙江省内热电联产领域的成熟企业,以燃煤热电联产耦合生物质、 固废处置为主营业务,供热范围覆盖南浔区五大乡镇,服务于双林镇省级工业园、菱湖镇半导体新材料园等产业集聚区,其燃煤掺烧固废、生物质等综合利用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本次收购是物产环能紧跟国家产业政策、深耕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的重要实践,更是践行“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战略的关键举措,有助于提升物产环能在热电联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并实现经营效能与规模体量的协同跃升,从而进一步巩固物产环能在行业的领先地位以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竞争力。
天册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物产环能本次收购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交易过程,在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设计、交易协议起草、股权交割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支持,为本次交易提供全面、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合伙人黄丽芬以及律师沈鹏。

黄丽芬
天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执业领域:证券发行与上市、公司重组与并购、私募/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

沈鹏
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
执业领域:证券发行与上市、公司重组与并购、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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