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挑战:困境之下接受委托
自2020年起,专利号为201920481312.7、专利名称为“分歧管”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开始展开其维权行动。作为回应,其诉讼相对方自同年起对前述专利权提起多达5次的无效宣告请求,但由于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包含“参数特征”,导致其无效难度较高,故前述无效宣告请求在此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理阶段均未获支持。
破题关键:参数特征的考量分析
随后,天册律师代理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册律师从专利的发明目的出发,结合对比文件公开内容以及公知常识分析对权利要求1的参数特征进行分析,就该权利要求1并不具备创造性进行了完整、详细的阐述。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作出(2024)最高法知行终17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京73行初10098号行政判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098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天册律师所代理的当事人就该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尘埃落定:最高院再审、国知局重作均获支持
专利权人不服(2024)最高法知行终17号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作出(2025)最高法行申8496号再审裁定,依法驳回专利权人的再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亦于2026年1月4日重新作出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该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为“分歧管”行业的相关厂商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本案最终逆势取胜,不仅展现了专利权无效诉讼中精准把握法律争点与证据运用的策略价值,更凸显了在复杂技术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中专业代理的关键作用。
由天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上述最高人民法院专利案件,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也充分展现了天册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对客户高度负责的态度。未来,天册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勤勉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相关律师

王登远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执业领域: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

张悠然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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