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天册担任发行人律师的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纳百川”,证券代码:301667)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纳百川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一家专注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管理、燃油汽车动力系统热管理及储能电池热管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电池液冷板、电池集成箱体、燃油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加热器暖风等。公司连续多年荣获温州市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和领军工业企业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4年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在技术开发、产品交付、品质管控等多方面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取得多名客户的优秀供应商、优秀伙伴奖等称号,并获得中国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产业大会组委会颁发的优秀零部件供应商奖等荣誉。
纳百川本次发行2,791.74万股,发行价格22.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3,177.08万元。

天册作为纳百川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本项目各阶段的工作,为公司提供了系统、专业、高效、全流程的法律服务支持。IPO审核过程中,天册团队以丰富的经验和严谨的逻辑协助公司妥善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和挑战,助力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今后,天册还将持续为纳百川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纳百川的资本市场之路保驾护航。

纳百川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组成员包括:合伙人黄丽芬、徐春辉以及资深律师费俊杰。
相关律师

黄丽芬
天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执业领域:证券发行与上市、公司重组与并购、私募/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

徐春辉
天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执业领域:证券发行与上市、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治理、并购重组

费俊杰
天册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执业领域:证券发行与上市、股权投资与公司融资、并购重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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