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册成功承办庭外重组实务探索和机制优化研讨会
2025-12-18 10:47:03

庭外重组作为市场化债务处置机制,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全国各地庭外重组平台的建立,《破产法修订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对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衔接进行规定,回应了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为促进学习与交流,探讨庭外重组的实践经验、机制优化和理论发展,2025年12月7日下午,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联合嘉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的“庭外重组实务探索和机制优化研讨会”活动在嘉兴成功举办,天册律师事务所作为承办单位参与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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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余位庭外重组专委会委员、法院、特邀嘉宾、管理人机构代表齐聚嘉兴,围绕庭外重组理论与实务探索主题展开研讨。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领导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辞,表示本次研讨会对把握庭外重组、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意义重大,破产案件办理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助力大。

海宁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领导出席会议并以《从“庭外共识”到“庭内效力”:预重整制度的实务操作》为主题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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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破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石一峰教授出席会议并分别以《庭外重组的基本逻辑问题》《庭外重组中的暂停机制》为主题作分享。

研讨会特别设置“庭外重组模式和庭内程序衔接”研讨沙龙,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碧琼主持。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黎作为嘉宾之一,与来自学术界、司法界及实务届专家代表围绕浙江省企业债务重组中心对庭外重组的探索、庭外重组模式的比较法经验以及破产法修订建议、法院对于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程序衔接的审查标准、资产管理公司在促进庭外重组方面可发挥的积极作用、庭外重组与预重整在功能定位上的区别等方面,畅谈庭外重组实践的探索实践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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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企业债务重组中心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黎作总结致辞。朱律师表示,本次研讨会绕当前庭外重组的关键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充分凝聚了推动庭外重组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共识,形成了诸多的实务建议,希望庭外重组委的各位同仁继续深化探讨,为庭外重组的成熟与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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