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册代理案件入选最高院八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4-09-12 17:07:12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9月11日,在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在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中,天册代理的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与杭州大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爱某马(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又称“轻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

入选的8件案例中,其中5件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其他3件分别来自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案情简介

本案中,北京微某公司认为杭州大某公司和爱某马公司组织运营“轻抖”系列服务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并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共同承担 450 万元的赔偿。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认定北京微某公司对相关数据整体享有竞争法上的合法权益,二被告通过 “轻抖” 产品帮助、指引用户制造虚假点击量和关注数量,干扰了平台流量分配机制,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共同承担 400 万元的赔偿责任。二被告不服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审理过程中,由于使用刷量服务的人数激增,经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支持了诉中行为保全禁令措施。同时,在行为保全作出后,被告定向屏蔽原告代理人取证账号,人民法院在判赔时考虑到被告通过对不同账号提供不同功能的方式阻碍原告取证,又持续侵权,存在主观恶意,因此超越普通案件赔偿损失的金额判令赔偿40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为打击“刷粉刷量”等网络黑灰产业的典型案例。最高院指出,该案中准确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制止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规定,及时、有效规制为平台主播组织“刷粉刷量”、不当获取流量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引导、促进平台主播诚信经营,保障健康直播业态,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案的成功代理得益于天册律师长期为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深耕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专业领域,实现了对于网络灰黑产的精准和有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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