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册助力福斯特成功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12-22 09:15:0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福斯特,股票代码:603806)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债”)已发行并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福斯特成立于2003年,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注册资本133154.52万元,是一家专注于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导产品为光伏封装材料太阳能电池胶膜(EVA/POE胶膜)和太阳能电池背板。公司与众多全球著名的光伏企业建立了深层次合作关系,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兼具规模优势、质量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

本次福斯特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其“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等项目。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福斯特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可加强公司在功能膜、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有利于降低国家对关键材料的对外依赖度,为实现新材料国产化做出贡献。

天册律师事务所团队作为福斯特的法律顾问,为福斯特发行可转债项目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合伙人周剑峰、资深律师傅肖宁、律师刘贞妮及律师助理邱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