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册代理的抖音诉小葫芦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宣判,一审判赔人民币100万元。该案系全国首例涉直播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被“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报道。
2021年初,抖音发现“小葫芦大数据”网站上公布了抖音直播间内的打赏及收益数据并以此牟利,通过“直播红人榜”“礼物星光榜”“土豪排行榜”等榜单,用户可查看到不同周期内“网红”主播的收益以及“头部粉丝”的打赏情况。在律师函、法务函多番告知仍未停止的情形下,抖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抖音认为,上述打赏及收益数据从未对外公开,“小葫芦”平台必然是采取了破解、伪装、欺骗等不正当技术手段,突破抖音的防护措施和反扒系统才抓取到涉案数据,该行为破坏了抖音产品的数据展示规则和运营逻辑,严重违背了抖音平台及其用户、主播的主观意愿和隐私期待,致使抖音产品用户体验下降,流量受损,已妨碍、破坏抖音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营,构成不正当竞争。
“小葫芦”网站经营者六界公司则辩称“小葫芦”平台上的数据是通过“群控+OCR软件”的方式直接识别直播间内音浪后整合加工形成的,采取的技术手段完全合法正当,不会对“抖音”产品运行造成任何破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讼过程中,双方前往六界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勘验,双方均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经审理,法院认为,六界公司“未就具体通过何种技术手段获取直播间数据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明,且存在陈述前后矛盾的情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量后判决六界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小葫芦”官方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00万元。一审宣判后,“余杭法院”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1月12日发文《直播数据不能想抓就抓,当心侵权!》 进行报道,“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14日发文《抓取直播数据并公开展示被判赔100万元!首例涉直播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报道,且杭州市委政法委主办的“平安杭州网”、浙江法制报等媒体进行转载。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在起诉后曾申请诉中行为保全同样获得法院支持。“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刊发《小心!你的数据可能正在泄露》 文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刊发《直播数据“被窃”,浙江法院诉中“喊停”!》 文章,特别报道本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微信公众号、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网信浙江”均予以转载。
天册代理抖音一审全面取得胜诉,再一次证明了天册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具备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能力和实力。本案由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云律师全面统筹,知识产权部郑金晶律师代理客户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