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成功经验 争取更大胜利 ——首届全国公诉人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参赛感言
2011-09-23 15:52:02

浙江代表队主教练兼队长 丁兴

首届“全国公诉人律师电视论辩大赛”终于落下帷幕。在所有人齐心协力的努力下,浙江律师代表队历史性的取得了全国第二的成绩。这个成绩虽然不是最好的成绩,但却是我们所有人共同努力所取得的足以令人欣慰的好成绩。

作为浙江律师代表队的主教练和队长,首先我谨代表全体队员,对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的各位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所有对我们进行指导培训的专家,从数月前省选拔赛开始之初,对我们不遗余力的支持、对我们高屋建瓴的指导和对我们如同家人般的关怀,表示发自内心的由衷感谢。

省律协陈三联秘书长作为省律师代表队的总领队,全程带领和指导我们作战,为我们作运筹帷幄的形势分析和鼓舞人心的战前动员;曹悦副秘书长从省选拔赛开始之初就一直陪伴我们,为我们每一次的出色表现鼓劲加油;杭州市司法局魏民副局长在中秋前夜,与杭州市律协倪荣根秘书长和戴梦华副会长来到集训地点探望我们,祝我们中秋快乐;省律协刑委会徐宗新副主任作为总教练和随队刑法专家,和我们共同参与每一个案例的探讨,为队员讲解刑法知识;省律协工作部和办公室的周晓钦、于梅、陈罗兰等工作人员,在比赛期间为我们妥善安排好从食宿到上场服装到日常药品等一切事项。可以说,没有你们,我们不会充满信心的奔赴央视赛场 ;没有你们,我们无法对对辩题把握得如此透彻;没有你们,我们不会毫无后顾之忧的投入比赛;没有你们,我们也没有机会得以在场上从容展现浙江律师风采。总之,没有你们所做的一切,就没有我们最后的成绩。

在这里我也冒昧的代表全体队员,感谢浙江省公诉人代表队的全体成员,在决赛阶段,他们为我们提供了毫无保留的无私帮助,从共享准备材料到给出宝贵建议,从参与我们备战到为我们鼓劲加油;而在决赛现场,他们坐在阵容整齐的检察官队伍里为一支律师队伍鼓掌喝彩,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共同体”这五个字所包含的意义。

同时,我想对所有知道这场大赛的律师同行说,作为法律人的律师,除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外,还担负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使命。无论是作为辩护人还是作为论辩赛的辩手,无论是身处庭审现场还是央视演播大厅,无论是面对法官还是专家评委,无论台下是旁听群众还是现场观众,我们所维护的都同样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所捍卫的都同样是法律的公平,我们所秉持的都同样是法律人的理性,我们所坚守的都同样是不变的刑法原则,而我们所推进的,都同样是社会主义法制的进步。而这,也正是论辩大赛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比赛结束,虽然结果并非完全符合我的梦想,虽然对自己也有诸多不满,但总的说来,我们没有辜负省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和省市律协领导的期待,较为圆满的完成了赛前的既定计划。勉强而斗胆的,我可以代表全队说——所幸不辱使命!

本次公诉人律师论辩大赛是第一届,但不会是最后一届。为了使浙江律师在今后同类型的比赛中,能够吸取经验提高水平,以争取更好的成绩,仓卒之间,我把以主教练和队长身份训练和参赛期间所获得的经验和教训,用粗疏的文字表达出来,以供对论辩赛有兴趣的诸位同仁参考。

第一,在论辩赛准备的总体思路上,我们严格把握了论辩赛和刑辩庭审以及演讲之间的区别

和庭审不同,论辩赛是真正意义上的短兵相接;和演讲不同,论辩赛要求的是针锋相对而不是单纯的词藻华丽。在论辩赛的备战中,必须准确把握论辩赛的特点,不能把论辩赛打成庭审诉讼,更不能把论辩赛变成演讲大赛。

在初赛时,我们面对的北京公诉人队是去年全国公诉人大赛第一名,三名公诉人辩手中有两名是全国十佳公诉人。实力如此强大的公诉人队伍在与我们比赛的过程中,并没有占到任何上风,而赛后点评评委——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卢建平教授在点评中,给了我们一个“游刃有余”的评价。不谦虚的说,我认为这已经是一支律师队伍在与北京公诉人的论辩赛中所能取得的最高评价。而原因之一,正是由于我们很好的把握了论辩赛和刑辩庭审之间的区别。

在赴京参赛前,我们曾多次组织观看北京公诉人队去年参加全国公诉人大赛的录像,发现他们的风格更接近于庭审,他们会针对案件的某个具体问题展开论述、阐述法理,却不会旁征博引,不会举例和诘问。这种论述的表达方式在时间有限的自由辩论中极易导致迅速的耗尽时间;而不会举例的特点会导致面对举例和反问时无言以对。针对这种特点,我们赛前特别强调了自由辩的进攻性,设计了很有针对性的例子和问题,在场上取得了非常好的现场效果。

第二,在选手的选拔和培养方面,我们特别注重选手的亲和力、感染力和表达能力

作为参加以刑事案例为主的论辩赛的辩手,首先需要的是刑法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但是比之更重要的是选手的亲和力、感染力和表达能力。对论辩赛而言,我们的目的既不是说服对方也不是展示理论功底,而是要打动评委和观众。而要打动评委和观众,就要求一名辩手具有足够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辩手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他一说话,评委和观众就不自觉的站在他这一边;第二种是他说话大家没有倾向,只是听;而第三种是,他一开口,评委就自觉的站到他的反方去了。亲和力和感染力,正是第一种类型的辩手必须具备的素质。

在本次论辩大赛辩手选定的过程中,协会领导和专家着重考虑了选手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五名选手中,一辩郑吉薇亲切可爱,具有天生的亲和力;二辩李慧风趣幽默,总是能博得喝彩和掌声;候补队员陈建春大气睿智,对比赛关键点能够做出准确判断并给出有力建议;候补队员陈佳虽然资历不深但天份极高,具有成为出色辩手的潜质。每位队员都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是我们能够在比赛中成功打动评委、观众甚至其他律师队参赛队员的基础。

在选拔过程中,我们同样注重了辩手的表达能力。论辩赛所倚重的最大能力就是表达,辩手如果无法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下在短时间内迅速的组织语言,用凝练的法言法语把他所要说的表达出来,那么他的法律功底再深厚理论知识再渊博,也仍然无济于事。涉及到某个具体案例具体罪名的法条以及背后的刑法理论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快速充电,而表达能力的培养却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表达能力是一个优秀辩手必不可少的素质,和他的感染力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次赴京的五位队员都具有很强的表达能力,这也是初赛和决赛两场自由辩中我们总能占据一定优势的原因之一。

第三,专家的指导紧密结合了论辩赛的特点,具有极强的实用性

在五名辩手中,我本人有一定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承办过诸如08年公安部督办我省涉案金额最大诈骗案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余四名辩手在日常工作中,以办理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为主,对刑事案件接触不多。而我们之所以能够在场上配合默契、条理清晰的完整阐述案件相关的刑法理论,省律师协会邀请的法学专家居功至伟。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湖州市律协的杨京军会长、浙江大学的阮方民教授以及省律协刑委会的姜丛华主任。杨京军会长在对我们的指导培训中,所提出每一个观点都具有鲜明的控方或是辩方特点,他并不会冗长的阐述刑法理论,也不会直截了当的说出他对本案的结论,而只是非常坚定的告诉我们,本案作为辩方应当坚持怎样的观点。这种有针对性的意见对我们作为辩方准备辩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尤其是他特别强调的“检察官维护正义,而律师兼守公平”的观点,对我们初赛立论所采取的道德立场以及我本人的结辩陈词起到了极大的启发作用。这一立场使得我们在场上完全抢占了至少是和公诉人同等高度的道德制高点,从而极好的体现了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成员,与公诉人同为法律捍卫者的地位,这一点也获得了所有参赛队律师辩手的高度认同。

而阮方民教授在对决赛案例进行剖析时,用几分钟的时间,寥寥数语就给出了一个双方各自的完整立论体系,在这个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对自由辩的准备就非常轻松自如;而他对决赛三场比赛中控方有可能采取的立论体系的预判,事后也均被证明和公诉人队的立论完全一致。

在决赛仓促的一天准备时间里,我们完全倚仗阮方民教授的立论体系来准备我们的立论和自由辩,而这种具有高度学理性的立论体系,最终帮助我们取得了几乎所有专家评委的认可,因为他们最后对我们的打分均高于对手上海公诉人队。阮方民教授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以及对案件法律关系精确到毫厘的把握,对我们起到的帮助作用是再多刑法学书籍都无法取代的。

姜丛华老师对我们指导的时间虽然不多,但是却以非常简洁明了的语言为我们解决了困扰多时的关键问题,即刑法因果关系的核心要素,从而使得我们在初赛时准确把握了案例中的因果关系,在自由辩中得以从容不迫的面对理论功底深厚的北京公诉人队,并直接指出了对方立论中关于因果关系的谬误,取得了很好的现场效果。

省厅和协会的全力支持、资深专家一言九鼎的指导、针对对手特点的赛前准备、队员的整体素质和出色表现,以上几点,是我个人总结的这次大赛浙江律师队能够取得较好成绩的宝贵经验,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最后,我再次代表全体队员,对所有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的领导和同志们,对所有帮助和鼓励我们的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以及对所有关注本次论辩大赛的律师同仁们,表示最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