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册律师代理B站诉D站胜诉
2020-11-12 15:09:06

天册律师事务所谢涛、王登远、丰骏杭、胡炳杰律师代理原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福建天下无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福建天下无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案涉商标侵权行为共同赔偿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元。

基本案情

原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第15362394号“BILIBILI”等商标的被许可人,同时亦为www.bilibili.com(以下简称“B站”)的主办单位。

三被告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福建天下无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www.dilidili.wang、dilidili.name及其手机程序(以下简称“D站”)共同运营者。上述平台向相关公众提供动画的在线播放等服务。三被告在上述平台大量使用了与B站商标近似的“DILIDILI”、“嘀哩嘀哩DILIDILI”标识。天册律师代理原告就三被告的侵权行为提起了诉讼。

案件亮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足商标本身的作用和价值,根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范围、情节、涉案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的运营时间、D站页面中存在广告的事实、被告在收到诉状材料后对网站的整改情况等因素,依法酌定D站向B站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天册团队

谢涛、王登远、丰骏杭、胡炳杰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以敬业的精神与勤勉的态度,在与客户积极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取证,并对侵权行为以及相关法律适用进行大量的分析、比对与研究,最终取得了胜诉。该案件充分展示了天册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度专业性,体现了天册律师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